黯瑛

当夜已不再,就忘记这夜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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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故事

*熬夜写文,感觉良好,乙女向似乎上瘾

*是“我”和金先生的初遇


我第一次遇到金先生,是在去年夏天的夏威夷大岛上。彼时我正驱车想要在熔岩活跃的时间段里赶到火山口的近处拍个到此一游的纪念照,而金先生的车恰巧和我同路。

我通过后视镜看到他的车,火红的法拉利实在太过惹眼,很容易就让人过目不忘。他跟在我的车后面只保持了高速行驶下的最低安全距离,显然是对我的车速有些不耐烦,但狭窄的单行道却让他没法超车。我心下过意不去,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夜路上继续加速显然也是做不到的,于是我只好强迫自己不去频繁的注意后视镜里的跑车。

就这样他一路跟着我来到了火山口近处的熔岩观赏点,我下了车后才发现他就停在了我的后面。

从车上下来一个金发男人,穿着和他的车一样让人过目不忘却又一言难尽。怎么说呢,若是找一个长相一般的人,给他换上同样的豹纹西装大金链子还有紧身蛇皮裤,那只能给人一种暴发户的乡土气息,但是这样糟糕的搭配放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却仅仅只是让人一言难尽的程度。

可能因为他的眼睛吧。

男人用发胶把自己额前的头发梳背过去,把棱角分明的五官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而这其中最吸引人的要数那双眼睛。他的眼睛就像不远处在黑夜里缓缓流动的岩浆,是非常生动而又危险的红,带着无意中流露出的威压。

他转过身来,微微扬起下巴自上而下地看我,俨然一个上位者的姿态。他微微眯起眼,似乎是在表达自己对于刚刚那半个小时里的车速的不满。

我无意招惹他,只想赶紧拍了我的游客照跑路,但是当我试图打开相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忘了充电。我看着相机显示屏上灰色的背景中央闪动的没有电池的图标,一边叹气一边在心中责怪自己的掉链子行为。

一旁正在架三脚架的男人似乎看透了我的状况,毫不留情的发出一声嗤笑。

我向他投去不满的目光,掏出手机对着远处的景色随便按了几下快门,转身欲走。

结果男人叫住了我。

确切地说,他叫的是“杂修”。但是四下无人,我只能理解为那是他对我的别致“爱称”,尽管这称呼也和他的大金链子一样让人一言难尽。

我停下脚步却没有转身,只是回头看他示意他有话赶紧说。

“一个人开了这么长时间的夜路,就为了用手机照几张像素点都能看见的照片回去,你是不是太蠢了点。”

他开口就是嘲讽,让我有点后悔停下来听他讲话。懒得和这不知哪来的公子哥计较,我挑了挑眉算作回应。

“如果你留下来陪我聊会儿天,那我可以考虑回头挑几张照片送给你。”

他指了指自己的相机,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能得到我拍的照片可是你的荣幸。”

这下轮到我笑出声了。我想,他该是嫌弃一个人在这里取景太过寂寞。

无妨,正好我也寂寞。

我终是转过身去走到了他的近处。夏末夜里微凉的风吹过我俩之间,把他身上的水生调香水吹进我的呼吸里,是柠檬草的味道。

“我喜欢你的香水。” 几乎是无意识的,我脱口而出。

这样的夸奖似乎对他非常奏效,我看到他的嘴角怎么也绷不住的弧度,对于接下来的谈话方式了然于心。

我们就这样站在星空下的火山熔岩旁漫无目的的聊天,从他的相机型号扯到摄影技术再聊到各自的住址。他说他住纽约曼哈顿,在夏威夷茂宜岛上也有度假别墅,我冷冷淡淡地来了句有钱真好,惹得他愉快的大笑起来。

最后我们互相交换了电子邮件地址,身心愉悦的男人表示他会给我发照片的。

回程的时候他依旧让我开在前面,我想这可能是他所剩不多的绅士风度了。虽然这么说有些种中二,但比起绅士,他其实更像个王者。

后来我才意识到我们并没有交换名字,我本可以发邮件去问,可打开了空白邮件想了想又觉得没那个必要。一周后他如约的给我发了照片,不论是角度还是光线都堪称完美,邮件里他署名金先生,我也就因此将这个称呼沿用至今。

几个月后我出差去纽约,机缘巧合之下再次遇见了金先生。他见了我很是高兴的样子,还邀我去他家共进晚餐,但那已经是后话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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